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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能领多少个月?

来源:九壹网

失业人员满足规定缴费时间的情况下,可以领取最长12个月的失业金。如果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可以将缴费时间合并计算,但总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分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的,失业金最长可以领12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拓展延伸

失业金的申领条件和发放标准

失业金的申领条件和发放标准是指在失业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领取经济补助。一般而言,申领失业金的条件包括:在特定时间内被解雇或合同到期、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等。发放标准则根据不同地区和的规定而有所差异,通常以失业者的缴纳工资基数为依据,计算出每月的失业金金额,并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发放。此外,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失业证明等。具体的申领条件和发放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

结语

失业人员根据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可领取最长12个月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可将两次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的申领条件和发放标准因地区和而异,一般包括被解雇或合同到期、工作年限等条件。申领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条件和标准可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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