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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有以下风险:一、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适用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二、认定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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