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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条件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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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提供条件怎么认定
1、为提供条件的认定是:
(1)组织3人以上,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区分与娱乐
1、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
3、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
构成罪客观上以“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三种行为为限。
“聚众”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
“以为业”是指经常进行,以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
“开设赌场”是指提供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本人从中获利的行为;
4、看彩头量的多少。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水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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