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而不是由法人承担。公司具有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但是,法定代表人一般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承担一些重要的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一、公司法人意味着什么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
二、公司欠债是否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
公司欠债是否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的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司具有的法人人格,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与股东个人资产无关。若公司欠债,则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债务。若出现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则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