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并罚的执行方式: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七十二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适用,都由人民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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