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抵押权的房屋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规定,人民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由此可见,有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强制执行,但是需要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作出裁决后的六个月之内,应当主动腾空房屋,在此期间不能强制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迁出该房屋,宽限期过后可以强制迁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