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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行为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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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寻衅滋事作为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依据刑法中的对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规定,对于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对寻衅滋事罪致人轻微伤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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