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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口头同意离婚,是否能视为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必须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经过人民的审查和确认后才能生效。双方口头同意离婚,并不能代替签署离婚协议书,更不能代替经过确认的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书面,并经当事人自愿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提交人民审查,经过审查无异议的,由人民确认。

因此,双方口头同意离婚并不能代替签署离婚协议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能达到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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