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需不需要写分居证明?

需不需要写分居证明?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一般不需要写分居证明。原因如下:

1、双方对分居事实基本没有争议;

2、分居证明根本无法反映因感情破裂而分居。

因此,有必要收集其他因感情破裂而分居的证据,如电话录音、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等。如果现有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也可以通过与对方交谈获得对方认可分居原因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