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辞职收回劳动合同是不合规的表现,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应当各执一份,通过以往实践可知,多数这么操作企业是想通过这种形式减少劳动者手中掌握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维权时也加大了难度,所以建议不交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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