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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债务是否一定要承担?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收购公司后,收购人是否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由收购协议决定。一般来说,收购人需要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者新合并。

吸收其他公司的公司被解散为吸收合并。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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