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本人办理携带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南宁市荣誉市民证》;
(3)申请人的实名制市民卡。
2、他人代办携带资料:
除申请人本人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外还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使用户口簿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证件照1张);
法律依据:《南宁市市民卡公共交通领域优待功能注册验证管理办法》 二、关爱优待乘车功能
(一)适用人群
1、南宁市60周岁(含)-69周岁(含)孤寡、因公病残老年人;2、离休人员。
(二)优待:南宁市60周岁(含)-69周岁(含)孤寡、因公病残老年人及离休人员持经注册验证的市民卡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和公共汽电车。
(三)有效期:自注册开通之日起两年有效。
(四)办理流程: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市民卡指定网点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