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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

1、召集和支持股东会会议,推进会议的进程;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

4、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的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法中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有哪些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

1、主持股东会会议。一般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情形;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公司法中董事长的其他职权。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法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都是什么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

1、召集和支持股东会会议,推进会议的进程;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

4、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和董事会职责

董事有下列职责: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

(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的权力。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如下: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人和董事长的区别有哪些

区别有:

1、概念不同,公司法人主要是民法概念,而董事长则是实务中代表公司、行使相应职权的人。

2、含义不同,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的管理者,而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负责人。

3、级别不同,董事长可以是企业法人代表,且董事长一定持有绝对的或者大多数的股份。但法人代表不一定是董事长,也可能是股东会授权的而已。

4、变更方法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我国公司制企业必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资格。

(2)有的财产。

法人企业拥有的财产,是它作为民事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法人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一致的财产总额。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号,是它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标志。企业法人是一个经济组织,组织必须有一个有序的组织机构,组织的功能才能发挥。企业法人的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企业法人必须有场所,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二是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4)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件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只能由它自己承担;三是有能力承担。企业能否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其是否拥有财产为基础的。公司制企业由多个投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其它法人)出资,依法定程序设立,所有投资主体的出资形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与投资主体的其它未投入的财产相分离,公司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自然人一样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法对董事会的权限有什么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有下列权限: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该内容由 蒲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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