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组成要素如下:
1、要约人应当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他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是指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提出合同条件,并希望另一方接受。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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