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律师刑事附带民事怎么收费

律师刑事附带民事怎么收费

来源:九壹网

律师刑事附带民事怎么收费

人民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因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按指导价执行。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第六条,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机关、人民提出赔偿要求、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也可以受理。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