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应,不能兼任,以确保其监督职能的性和有效性。经理和执行董事也不应兼任监事,以避免利益冲突和不正当利益关系。监事的角色是监督各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管理人员存在利益冲突。
法律分析
不能。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应该是的,不能兼任。经理也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监事具有性,作用是监督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管理人员有利益冲突或不正当的利害关系。
拓展延伸
监事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监事一般指的是公司监事会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法人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具备的法律地位。从法律上来看,监事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监事的职责是属于公司内部的监督职能,并不具备的法律地位。法人资格通常是指个人或组织依法设立并具备法律地位的主体。因此,监事不能成为法人。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法律和公司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监督机关,监事应,不得兼任。经理和执行董事也不能兼任监事。监事具有性,其作用是监督各层级的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管理人员存在利益冲突或不正当的利害关系。虽然监事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和公司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