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方开具红字流程:
1、销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
2、销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
3、销方获取纸质或电子《通知单》
4、销方开具红字专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的,应当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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