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财产分割,即使在登记离婚时未进行财产分割。离婚协议只是当事人意愿的体现,未经国家认可,当事人仍享有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条规定,夫妻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可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此外,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也可成为离婚的理由。失踪宣告后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可以。离婚没有进行财产分割的,离婚后可以进行诉讼来要财产。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提起诉讼。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财产分割权的行使时机与条件
财产分割权的行使时机与条件取决于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未分配财产的一方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出要求进行财产分割。时机通常是在离婚判决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三个月或半年。此外,行使财产分割权的条件也可能包括婚姻持续时间、财产来源、贡献度等因素。将综合考虑双方的权益,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判决。因此,当事人应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行使时机和条件,以便在适当的时候提出财产分割请求。
结语
离婚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来要求财产分割。离婚登记对财产分割只是体现当事人意愿,未经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仍享有诉权。协议中未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条,离婚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诉讼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财产分割权的行使时机与条件取决于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