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没有人身自由权,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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