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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流程及材料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劳动仲裁的流程和资料是什么:

1、流程: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关闭,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天。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调停,调停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停书,调停书自送达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起诉,如果到期不起诉,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停书和裁决书,应按规定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二.资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员会两份,申请人留一份。申请书不仅要明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还要明确具体的申请要求和申请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申请人是劳动者,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书提交复印件,如果有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等申请人是使用者,必须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委托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等。

3、劳动关系证明书。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根据立案审批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货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收到仲裁文件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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