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人民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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