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可向申请冻结贷款人的商标使用权以保全财产,但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核实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可对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损害的案件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需提供担保。申请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且立即执行。利害关系人如情况紧急,可在诉讼或仲裁前申请保全,需提供担保。申请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且立即执行。申请人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应解除保全。
法律分析
如果贷款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贷款的,银行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对个人或者公司的商标使用权进行冻结,具体情形,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结语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银行在贷款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贷款时,可以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个人或公司的商标使用权。具体操作请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核实。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如未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人民将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节 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四十七条 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划拨。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划拨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