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子女房产父母能否享受低保?

来源:九壹网

父母有房产,儿子失去劳动能力且不与父母同住,父母仍可享受低保条件。低保申请需综合考虑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低保部门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儿子有房,如果父母失去劳动能力,而且不在一起居住,父母还能享受低保条件,因为儿子有房产权是儿子的,这与父母不发生关系,所以说,父母可以享受低保的。

对于低保申请,需要根据家庭情况总体收入,财产等资料才可以进行判断的,单凭子女有房有车是无法判断其父母是否可以享受低保,最直接还是建议直接到当地低保部门进行咨询是否满足条件申请。

拓展延伸

子女房产是否会影响父母低保资格?

子女拥有房产是否会对父母的低保资格产生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政策,答案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子女拥有房产并不会直接导致父母失去低保资格。低保的资格主要是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收入来确定的。如果子女的房产并不直接给父母带来经济收入,且父母的收入和财产仍然符合低保标准,他们仍然有资格享受低保。然而,具体情况还是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政策,子女拥有房产并不会直接导致父母失去低保资格。父母的低保资格主要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收入来确定。如果子女的房产并不直接给父母带来经济收入,且父母的收入和财产仍然符合低保标准,他们仍然有资格享受低保。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