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有效身份证明、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等。当事人准备好相关材料之后,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后,起诉方还要交纳诉讼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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