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医疗保险收费标准:
1、北京: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
2、上海:劳动年龄内居民(16-69岁)每人每年820元;城乡老年人70岁以上每人每年480元,60-69岁65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
3、天津:劳动年龄内居民缴费标准分低、中、高三档,每人每年分别为280元、560元、91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260元;
4、重庆:城乡居民(含新生儿):一档年缴费标准为280元;二档年缴费标准为655元; 大学生:一档年缴费标准为250元;二档年缴费标准为625元;
5、黑龙江:全省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统一,一律为每人每年310元;
6、吉林:成人每人每年320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每人每年200元;
7、辽宁:每人每年295元;
8、河南:每人每年320元;
9、河北:每人每年280元,成年居民还需缴纳10元长期护理险;
10、山东:每人每年260元~390元;
11、山西:每人每年320元;
12、内蒙古:年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乡居民每人每年340元,在校学生儿童每人每年280元,特困等特殊人群每人每年180元;
13、新疆:成年居民年缴费标准为380元;成年残疾人、未成年人(含大中专院校学生)年缴费标准为260元;未成年残疾人年缴费标准为170元;
14、甘肃:每人每年280元;
15、陕西:每人每年280元;
16、宁夏:每人每年300元;
17、江苏: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20元(含2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17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00元;
18、安徽:每人每年280元;
19、福建:每人每年3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