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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间要求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间要求如下:

1、非按揭购买自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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