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人员要回避的情况: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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