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因施工单位过错导致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施工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施工单位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一、高空坠物属于哪种责任?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外墙窗户漏水谁的责任

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是楼上负责维修,如果房屋还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1、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2、因房主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房主也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3、房屋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房主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4、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

三、外墙保温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筑物外墙保温保修期是5年。外墙外保温施工要求如下:

1、外墙外保温系统正常施工的环境温度为5至35摄氏度;

2、施工现场应做到路通、水通、电通;

3、施工用架设工具及脚手架应满足施工需要;

4、施工用移动配电箱,自来水管应按施工需要配置;

5、配电材料的垂直,水平运输设施,要求符合有关安全规程。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