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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确定

来源:九壹网

在当事人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具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是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但是如果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受害人的损害的,则复议机关要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一、国家赔偿数额是多少

2022国家赔偿标准金额是日赔偿标准315.94元。

国家赔偿的条件如下: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国家赔偿标准的金额在于每日的标准,从而受害者再次确定具体的受害日期和截止日期,从而根据总的时间与日补偿金额的乘积确认当事人能够获得的所有赔偿的金额。进而在递交申请书的过程中,能够明确的说明自己的申请要求和申请金额的多少。

二、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多长时间移交法院

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行政机关应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移交法院。但是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履行,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的。

三、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能是怎么回事

在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如果是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则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如果是申请人不履行的,则有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可以依其职权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八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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