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弃恶向善,改邪归正的正确态度。
2.必须遵守监规和看守所的有关规定,服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值勤的看管。
3.主动汇报思想,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发现其他在押人员的违反监规和预谋、实施脱逃、行凶、自杀等犯罪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和制止,不得隐瞒包庇。
4.搞好个人和监室卫生,爱护公共财物,讲文明、懂礼貌。
法律依据:
《看守所执法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看守所执法岗位职责、岗位规范和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行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一)本细则是指导看守所民警严格、准确、规范执行看守所各项工作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仅限看守所内部适用,不得在法律文书中引用,不得向外单位、个人公开。(二)看守所民警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本细则规定。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看守所民警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提醒、劝导或者训诫;情节较重或者屡次违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