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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否属于实刑?

来源:九壹网

本文介绍了实刑和缓刑的概念及其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实刑是指需要实际在监狱里服刑的刑罚,而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律分析

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通常,需要实际在监狱里服刑的被称为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

缓刑就是实刑缓期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比如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即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需要在监狱里服刑,有3年的缓刑期,如果在缓刑期间内未严重上述规定,就不在执行3年的有期徒刑了。

在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实刑的说法,这只是民间俗称。一般是指那些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由于《刑法》规定,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是要依法在监狱或在其他看守地方服刑的,因此拘役是属于实刑的。

拘役的期限有多长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犯刑期由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结语

缓刑是一种民间俗称,实刑是指需要实际在监狱里服刑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属于实刑,需要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监狱里服刑。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在刑期执行期间,拘役犯可以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特别程序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三百四十五条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时,应当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并注意约束的方式、方法和力度,以避免和防止危害他人和精神病人的自身安全为限度。

对于精神病人已没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解除约束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机关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五节逮捕第一百三十六条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证据第七十五条对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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