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慈城镇,区直各机关部门(党组):
为了纪念建党90周年,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活动,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团结互助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员爱心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对象
全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二、截至时间 3月15日(星期二) 三、捐赠内容
以衣物、日用品和电器类为主 四、捐赠物品的要求
衣物要求在九成新以上;日用品和电器要求没有损坏,功能良好。
五、工作要求
请各基层单位将所捐物品集中后统一交至各街道(镇)党员服务中心,区级机关各部门统一交到区党员服务中心。各级党组织要把爱心捐赠活动作为支部活动的一项经常性内容,使这一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联系人:马亚卿,联系电话:87357825
江北区直机关党工委 江北区党员服务中心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