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大事记(发展史)操作规范
第一条 总则
企业大事纪是企业重大活动的记录。记载、编写企业大事纪是企业文化的一项基本职责和经常性工作。内容翔实、精当的大事记,记载着企业各个时期的重要资料,便于领导掌握情况,也便于帮助所属单位了解全局。
1、 为及时地记录企业的发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以及主要领导人物的在职期间情况,保留企业的珍贵历史,为企业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全企业。  第二条 大事记编写的内容范围
1、、部、省、市和兄弟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知名人士,在本企业视察、检查指导工作,参观访问的情况和重要讲话内容提要;
2、上级领导机关发布的有关本企业的重要指示、决定;
3、本企业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企业主要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情况; 4、本企业管理的改革、重要规章制度、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5、本企业领导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6、本企业新项目成立,工厂奠基、开业,主要单位机构、变化等; 7、本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和获奖情况; 8、本企业重大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事故、较大的灾情等大事; 9、本企业发生的突出事件和重要社会动态;
10、和省、市报刊(含内参)刊登的有关本企业的重要消息或文章; 第三条 大事记的编写
1、 大事记的编写由品牌文化部负责,各单位文化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2、各单位文化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大事记材料进行准确及时的上报。确保资料全
面和高质量。
3、品牌文化部文化专员负责大事记的汇总、筛选和编发。通过筛选和编发,使大事记的内容适度、适当。
4、 每年的大事记整理成册,存档两份,妥善保管。
3、 大事记为企业机密文件,其编写与管理应按企业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四条 附则
1、企业各单位对各个方面大事记材料的上报需及时准确,汇总时要认真进行筛选,既要核实鉴别,去伪存真,又要博观约取,去粗取精。
2、企业大事记包括企业各个方面的内容,反映企业工作全貌,不能顾此而失彼,厚此而薄彼。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大事记。
3、各级子系统设定专职企业大事记申报员(企业文化推进人担任),保证有全面的、高质量的资料来源。
4、参与重大活动、事件的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具体情况了解多,掌握资料多,对一些大事的始末知道得比较详细,企业文化推进人应请他们及时提供或亲自撰写大事记材料。
5、关于企业领导的一般活动,非公务活动不记。 6、关于会议,一般性会议不记。
附件 大事记汇报表
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大事记 部门: 序号 部门 单位 发生时间 事件地点 当事人物 事项描述 照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