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续租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 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续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房屋结构为 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室内家具和配套设施为 床一张、木质衣柜一个、热水器一个、燃气灶一台、抽油烟机一台 。
第二条 续租期限 续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该房屋续租期间租金为人民币每月 元整(大写:人民币 圆整)。
第四条 押金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圆整)作为押金,合同终止甲方验明房屋及屋内设施无损毁即将押金退还乙方。若有房屋及屋内设施损毁,乙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后,经甲方确认退还乙方押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押金已付,顺延至续租期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房租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圆整),租金每季度( 个月)结算一次,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应优先考虑将房屋继续租给乙方),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签续租合同。
第七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 2.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内配套设施的;
第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
担责任。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2 页,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或私章):
乙方(签名或私章):
201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