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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树木花草管理条例

来源:九壹网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树木花草管理条例

为加强对学校树木花草的管理,确保树木、花草不受损坏,促进校园环境的绿化和美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校园内的树木、花草实行班级包干管理,作好规划,定期锄草、施肥、修剪,并设专人执勤,随时检查,严防损坏。

二、校园内树木花草均属国家财产,学校师生应自觉维护,任何人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罚。

1、攀折一朵花罚款1元,损坏一株花罚款10元。

2、万年青、女贞树、海棠、迎春花,每折一枝罚款1元,损坏一株罚款50元。

3、雪松、桂花树、广玉兰、罗汉松,每折一支罚款40元,损坏一株罚款50元。

三、严禁非管理人员进入花坛内,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四、严禁向花坛内扔果皮、纸屑、倒垃圾,每发现一次罚款2元。

五、打扫卫生时,严禁将花坛边垃圾扫入花坛,每发现一次罚款2元。

六、以上规定如违反,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必须将校内果皮、纸屑捡干净。

七、对不尊重管理人员,不服管理人员管理,辱骂或恶语攻击管理人员的,将从重处罚。

八、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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