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2、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的国家中,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规范、基本原则和精神相抵触 C. 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国家,没有统一的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一般包括性法律、性惯例、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
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4、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参】:A
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正确。 5、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6、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后,上一级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7、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
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无效 B.借款合同无效
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8、关于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和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规定和宪政实践,实施保障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这种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实施的,这种起源于1799年法国设立的元老院,有的国家称、有的国家称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9、国家禁毒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同意,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议事协调机构。 10、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
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11、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后,上一级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1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13、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14、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15、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
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16、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 【参】:A
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正确。 1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18、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19、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规章,较大的市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20、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工商局可以委托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21、国家禁毒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同意,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议事协调机构。 22、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23、程序正当是行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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