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GD-B1-27/1一、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二、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并应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GD-B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