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 执行部门 产品出库管理办法 监督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工厂产品的出库与发货工作,防止货物多发、错发、漏发等有损工厂和客户利益的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产成品的出库与发货作业。 第3条 职责。 1.仓库负责产品的库存管理及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整理、核准、发送合格产品。 2.业务部负责及时通知发货,并协助仓库进行产品的出库与发送。 第2章 出库程序 第4条 出库管理程序。 1.业务部根据销售订单向仓库发送《送货单》,通知仓库进行出库、发货工作。 2.仓库收到《送货单》后,仓管应填写《出库单》,按照订单发货规定时间进行出库准备。 3.库管人员应依产成品规格及《送货单》编号顺序列档,发现内容不明确时应即时向业务部的业务人员确认。 4.仓管员根据《出库单》确认库存产品储存库位,并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准备相应数量产品并进行包装,确保运输安全。 5.仓管员办理出库手续并对出库产品进行初步检查,确保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准确无误。 第5条 出库装运注意事项。 1.仓库应检验《送货单》是否经副(总)经理核签,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交运。 2.若是紧急出货,应由副(总)经理通知仓管予以先行交运,再补办出货通知手续。 第3章 复核检查 第6条 复核工作职责。 产品备好装运前,由仓库主管负责根据《生产指令单》、《送货单》仔细做好出库产品的复核工作。 第7条 出库复核的内容出库管理人员对货物进行复核时,应主要关注配备的货物是否与《生产指令单》、《送货单》等出库单据相符,确保货物质量满足客户需要,复核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出库复核的内容一览表 复核项目 操作说明 凭证有无涂改、过期 复核出库单据 主要审查出库凭证有无伪造、是否合乎规定手续、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等 凭证中各栏项目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凭证中的字迹是否清楚 印鉴及签字是否正确、真实、齐全 出库产品应附的技术证件和各种凭证是否齐全 受控状态 编号 编修部门 具体检查项目 (续) 复核项目 复核实物 复核账、货结存情况 操作说明 根据出库凭证上所列项目对配备待发产品进行核对 对配货时取货的货垛、货架上货物的结存数进行核对 具体检查项目 核对产品的品种、规格、牌号、单位、数量是否与凭证相符 核对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外观质量是否合格 检查发货产品的数量、规格等与出库凭证上标明的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 核对货物的货位、货卡有无问题,以便做到账、物卡相符 第 账目调整。 复核后,仓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复核记录,如实、详细填写《出库复核记录表》并进行库存台账调整。 第4章 交运管理 第9条 产品装运管理规定。 1.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仓库应于前一天办妥产品装运并填制《出库单》,且应于一天内交运。 (1)计划产品接获客户的《生产指令单》时的交货日期口。 (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的日期 2.仓库应于每日16:00以前备好第二天应交运的《出库单》,并通知相关承运组织调派车辆。 3.仓库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4.如果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指定的交货地址,在成品交运前仓库出库管理人员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的业务人员由其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5.交运工作完成后,仓库出库主管应于《生产指令单》上填写交运日期、《送货单》编号交运数量等,并将其返还业务部进行跟踪服务、收缴货款等工作。 第10条 交运工作注意事项。 1.未办理入库检验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的同时办理入库检验手续。 2.订制品交运前,仓库如接到业务部的暂缓出货通知,应立即暂缓交运,等收到业务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交运。 第5章 回执处理 第11条 《送货单》的审核。 仓库收到客户回执的《送货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的,应附有关单据送业务部转交客户补签。 1.未盖“收货章”。 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收货公司名称非全称。 3.以其他用途章(如公文专用章)充当“收货章” 第12条 责任追究。 仓库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送货单》的签收回联应收但尚未收回的情况应立即追究责任,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于本月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财务部核对存查。 第6章 附则 第13条 本办法由仓库负责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14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 修订标记 修订状态
修订处数 修订日期 修订执行人 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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