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______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_____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_连锁店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_____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存查。
十九、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_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 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_____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_____%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_____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涉外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甲方指定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二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和门市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罚款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_____商标代理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_____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依________法律设立,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鉴于甲方拥有合同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技术、工艺、配方、技能和其他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乙方希望获得使用上述技术协助的许可权利,以及以生产、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为目的的持续的技术协助的权利;
鉴于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双方就下列内容达到一致:
A.商标许可
1.在本合同项下,产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驾驶车辆,“许可证产品”意指包括所有改进、增补、改正之后的部件,其现有形式和将来可能采用的形式均为合同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应标明许可证产品是依照甲方许可形式制造,而且这一标志的形式的位置应经甲方确认。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产的货物许可使用上述商标,且甲方同意依后述条件和条款作出许可。
3.据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境内使用甲方商标和独占权利,这一权利仅限于由乙方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范围;由于此独占权利仅适用于与产品有关的范围之内使用商标,双方确认,该商标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于许可证产品的范围之内。该许可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转让。
4.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导和甲方在向乙方技术协助中规定的生产工序和生产方法使用上述商标,以使由乙方标识商标的产品符合由甲方设立的标准和规格,并且与甲方商标系列的产品具有统一的质量。
5.乙方知晓甲方对上述商标拥有所有权,并且允诺在任何情况下不做出或不默许他人做出对于上述甲方商标权利有害的行为。在工作期间的任何时间内,甲方有权派员或通过代理商基于商标许可检查乙方的工厂和由乙方生产的任何许可证产品,并确定上述商标的必要保护范围;在依本协议第C部分规定由甲方判定产品未能与甲方在同类商标项下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质量一致的情况下,甲方还享有停止许可证产品销售的权利。
6.乙方同意并允诺严格依照____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标并且在相关产品上使用,此类商标应符合秘鲁的适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条文。在产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标的方式应交由NORINGCO在正式使用之前进行批准。
B.提供资料及技术协助
1.在收到书面请求之后九十(90)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如下两套资料,其中一套应是可复制的:
a)由甲方所拥有的为支持秘鲁生产产品型号的全部组装用图纸;
b)Ⅰ.对于包含甲方自外部供应商所获得的部分许可证产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应商所制作的图纸和/或规格,但应依从于由供应商对于图纸用的限制条件。
Ⅱ.对于供应部件,甲方应提供外观尺寸,性能特性,设计参数以及其他甲方可能开发的为使乙方在________得到相同规格的供应的相关信息。
Ⅲ.甲方对于任何外部供应商不愿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c)材料依甲方的设计和规格和生产全部零件所需规格;
d)工具及设备图纸,其应依甲方现有可能存档图纸为限。
2.技术资料和专有技术将依甲方所使用的标准生产技术为准;所有图纸均以原有国家语言和度量制式为准;全部资料度量制式转换为公式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本协议期间以及每一个许可证产品由双方达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后,甲方承诺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许可证产品所做出的主要改进细节。
4.甲方将提供并负责安排在适当的工厂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所在地对乙方的职工进行培训,此类培训的期间和时间将由双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协助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除非因生产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适应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应依从甲方的设计。
变更均依以下方式为之
a)翻译图纸,即公制转换,材料替代,文字翻译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强制性变更应由乙方进行,但应事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就此变更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图纸、草图、实验结果或其他必要的数据,并以英文作成以尽快得到回复。更换零件的性能、工作质量及可替换性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c)由当地购买的零件,如密封件、轴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负责保证。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检查由乙方或其供应商生产的许可证产品或部件,以决定其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规格。乙方同意为此检查提供合作和便利。
3.乙方确认由其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规格生产,除依C.1.规定的修改内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况下许可证产品均应具备与甲方所生产的产品相同的质量与运行性能。如果乙方未严格依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及规格生产,由甲方对于乙方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乙方同意保持并维护带有甲方专有标记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的严格秘密,并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属于保证乙方许可证产品生产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将同样的限制加于依同样目的乙方要求生产零部件而使用此类图纸规格及生产信息的供应商。
双方同意为生产及采购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绘或转换甲方的图纸为公制度量并依要求加注。每一份此类图纸均应带有现行甲方的零件序号和乙方的说明。乙方进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绘的甲方图纸上均标明如下文字说明:
“本文仅属限制使用并不得用于任何有害于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对于由甲方的外部供应商向乙方提供并标名的图纸、规格和其他技术资料保持完全的秘密,乙方也同意未经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进和限制
1.各方同意对于有关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或部件所开发的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均应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开发改进的一方可以自负费用并以自身名义申请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法律保护程序,由此产生的专利将属于该方所有。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另一方可以与本协议不相矛盾的方式无偿使用和销售利用改进、修正、更新发明或设计(无论其是否取得专利权)生产的产品。
2.甲方无义务保证乙方在由于行使或使用下述许可权利而事实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专利权或不正当贸易惯例所引起的诉讼、索赔及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不受到损害。
3.本协议不包含如下内容:
a)授予任何一方权利或强加于任何一方予义务从事某种第三方侵权的行为:
b)要求或强迫任何一方承担义务侵犯第三方的专有权利或专利权。
E.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自签字之日起5年。本协议可在4年后由双方商议延长。任何一方可在九十(90)日前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1.作为本协议的重要条件,乙方须依照本协议条款积极从事许可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年度生产目标将由甲方与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与甲方双方达成的年度生产目标时对协议重新审查的权利。
2.在一方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3.双方合意可终止本协议。
4.与终止协议相对应,乙方将在终止协议后十二(12)个月内停止使用商标或任何类似标记。如在乙方未于协议终止后十二(12)个月内停止使用一个或数个甲方的标记,则乙方商标的非经授权不得使用。
F.价格(略)
G.一般条款
1.除非另有书面通知,则双方的邮政通讯地址依下述为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2.乙方确认甲方对于其商标的所有权,并承认由甲方或某个相关公司所属的商标在秘鲁或其他外国的商标登记及商标的有效性。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或其后的时间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不论甲方商标的有效性及所有权,并不允许此类行为发生。乙方进而同意在本协议期间或其后的时间内,其在秘鲁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获得的与本协议所指商标有关的任何权利,除依本协议授权之外均应依甲方的要求而将此类权利及此类权利相关的商誉让与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许使用可能与本协议商标相类似混淆的商标。
4.乙方应在发生任何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及冲突性使用的情况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合作以采取合理手段向此类行为进行追究索赔而使甲方及时地保护其商标权的合法性;同时双方明确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单独采取任何行动。
H.争议
本协议依________法律解释。
除非另有明确表示,则与本协议有关或无关的协议双方的所有争议、纠纷或歧意,以及任何违约及过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存续的争议仲裁条款有效性的争议),如不能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则提交仲裁。仲裁应依________的程序及规定进行。仲裁由固定的仲裁庭,在秘鲁利马进行。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乙方与甲方各依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规则及规定指定一名仲裁员。
本文件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于文首日期订立,特此为证。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对商标权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
商标图样: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许可方盖骑缝章)
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年限:___________
二、商标权拥有人的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权限
1.许可使用的商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
3.商标许可使用权的性质:(作出明确选择)
(1)独占使用许可;
(2)非独占使用许可。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由甲方(或乙方)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五、商品质量的保证
为保证被使用方的有关商品质量不低于许可方或其他被许可方,双方要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许可方可以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被许可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被许可方定期无偿向许可方提供不少于两份的商品样品,以备质量检查;
4.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六、许可方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七、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条件
1.被许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标许可使用费;
2.许可方将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另外许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商标使用许可的使用费与付款方式
1.使用费按每一件商品______元计算;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使用许可条件或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章) 被许可方: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______第______号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26条规定,许可____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章) 被许可人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注: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合同。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注意:
第一、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得到的只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许可人即商标注册人。
第二、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是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均应重视的首要问题。如果在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能保证,无论是对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均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其后果不仅可以导致该使用许可合同无效,还会因违反我国《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而导致该注册商标被撤销。
第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企业的名称必须与注册证上的企业名称相一致;被许可人应当在产品上注明本企业的名称或附加标记;商品名称也必须是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能泛指某种商品;使用许可期限不能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第五、除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方式将其注册商标许可其他一个或几个企业使用这一典型的使用许可外,总公司允许下属工厂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自己生产但由总公司销售的产品上,或外贸部门为满足外销需要,将某一企业的出口商标,转交给其他生产同一产品的企业作为商标,均需签订相应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即是侵犯商标专用权。
第六、商标使用许可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商标使用许可费既可以按商品利润率计算,也可以按商品销售额计算,还可以将商标使用许可费与技术转让费结合在一起计算。商标使用许可费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其他形式。
第七、被许可人必须是依法登记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我国《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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