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监控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的合同的内容及合同附件一、附件二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税金、交钥匙工程
1.5工期:20 年 月 日开工,于20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符合甲方及国家相关规定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证件、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 7物料堆放整齐、垃圾当天产生当天清运出现场。
3.8甲方及其他分包工程已完成的项目做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附件一设备清单、附件二技术方案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价格 万元整( )。
根据甲方提供的监控图纸按图施工、调试。
拨款分4次进行 划拨合同价款 % 金额(元)。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总额的30%
第二次 线缆铺设完毕后,设备全部到场付工程款总额的40%
第三次 工程调试完成付工程款总额的25%
第四次 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剩余工程总款的5%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审查完毕合格后结清尾款。
6.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正规普通。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乙方应按附件一设备清单,供货。
7.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 保修:
保修期自20 年 月 日起计算,摄像机由乙方负责质保三年;液晶显示器,由乙方负责质保三年;存储主机,由乙方负责质保三年;硬盘根据厂家条款保修贰年;网络设备保修三年;开关电源保修一年。由于甲方或自然界不可抗拒力所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安装完毕后,如系统运行不能达到技术要求并且乙方无法有效解决,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退款、退货要求。 第九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9.2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定的违约金。 10.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现场的设备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