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会计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会计业务,促进代理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和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本办法所称代理会计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委托代理人会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本办法所称“会计”,是指接受委托会计业务的会计机构代理。
  第三条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应当经县级以上__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批准。机构簿记许可证由财政部印制。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__部门和计划市确定。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全职员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监理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完善的代理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五条申请代理会计,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商的协议或章程;
  (2)员工身份证明,会计资格证书,主管代理人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人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3)代理人簿记业务负责人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全职员工在机构全职工作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和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代理簿记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机构名称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如果不能在20天内作出决定,审批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延长10天,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的理由。
  第七条审批机关审查满足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并出具代理簿记许可证。审批机关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省级以下人民__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复制到当地省级财政部门。
  第申请人取得代理人的会计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室的显着位置设置代理簿记许可证。
  第十条代理人会计机构名称,会计,会计业务负责人或者办公地点变更的,变更登记由审批机关依法办理。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但没有设立会计机构或者帐户的条件簿记公司内部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