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男,65岁,退休教师
  住址:_____省_____市大东区万寿路4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女,40岁,下岗职工
  住址:_____省_____市二道河子区辽河路18号
  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
  甲方因家庭需要,雇佣__________为家庭保姆,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职责。甲方雇佣乙方照顾甲方患病的妻子。
  第二条:协议期限。从__________年3月1日起至患者生命终止。其中试用期限为1个月,至__________年4月1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保护乙方的人身安全,为乙方提供食宿。
  二、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人身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
  四、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情况。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遵守甲方规定的制度。
  二、按照甲方规定的条件照顾病人:
  1、全天24小时照顾病人,并负责包括乙方在内的3个人的1日3餐(不负责买米、买菜)。
  2、帮助病人洗澡、洗衣服。天气好时,每日进行一至二次的户外活动。如因保姆的疏忽使病人摔倒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保姆负责。
  3、有权按协议规定如月、如数拿到工资。
  4、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500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800元。
  第六条:付资方式和期限
  按月给付,每月10日付资,前后不超过5天,乙方收到工资后,签字为据。
  第七条:工作时间
  乙每周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解除协议,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机关或判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