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以后勤党总支为组长,由退休党支部、总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人、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总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指导、落实总公司的离退休工作。
  二、按退休、退养、校区把离退休人员分成四组,推选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同志担任组长,协助管理小组做好总公司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沟通工作。
  三、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为总公司重要工作之一,每学期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要求下属各部门参与离退休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资料,完善管理信息网络,及时了解、掌握老同志生活、身体情况。
  五、每逢单月离退休人员回校之际,管理小组派出联络员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做一些相关工作。
  六、不定期召开管理小组、离退休小组长、全体离退休人员等不同层次的会议,研究、讨论总公司离退休工作,传达学校重大会议精神,通报总公司有关情况。
  七、重视退休党支部建设,委派总支委员担任支部,定期组织退休、退养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八、关心离退休同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好有关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同志参加学校老年大学的学习,每人每学期可向总公司报销一门课的学费。
  2、遇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其他突发事件,总公司和该同志所在部门及离退休小组派员前往慰问。
  3、每年老人节,组织老同志外出一日游,活动内容有:登高、参观杭州新景点和展览等。
  4、每年春节前,召开老同志迎春茶话会。
  5、以部门小组为单位,向退休老同志祝贺生日。
  6、每年“三八”节,总公司组织退休女同志外出活动。
  7、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好老同志春游、秋游活动。
  8、老同志生活上遇到困难(如水电安装、维修、家具挪位等),总公司及时派员上门解决。
  9、以小组为单位,给予订阅保健类报刊、杂志。
  10、总公司聘用非在编人员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身体尚好的退休老同志及其直系亲属。
  九、总公司员工经批准退休后,所在部门组织一定范围的欢送会,总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十、老同志去世后,由总公司代表学校负责协助家属处理好丧事和善后工作。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