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一、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村民小组全体村民,同意乙方苏世元一次性征用本村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现就征用土地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二、土地面积:合计面积亩,作为垃圾池建设用途。
  三、土地征用费:征用土地 0.9 亩,合计人民币 仠佰元整(¥:20700元 )。
  四、付款方式:土地征用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事项:
  1、合同生效后,该地块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
  2、土地征用后,甲方村民不得阻挡乙方的改造、装修、修建等正常施工,也不能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土地征用后,不因乙方的转让、拍卖、承包、合资、扩建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征地费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