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根据本公司与贵单位签订的编号为的《融资性担保合同》,本公司为贵单位向 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现贵单位的还款期限还有30天届至,请贵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届时按照约定向银行还款。
  若贵单位未按照约定向银行(公司)还款,而发生由本公司代贵单位清偿情形的。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与反担保方 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的反担保合同,对本公司代为偿还的债务进行追索。
  本通知函抄送反担保方、公司各一份。
  江西信中信担保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收执确认
  送达经办人(签字):
  担保申请人 (签章):
  签收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