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成都市交通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