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
  徽县江洛镇下寨村上庄合作社,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
  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
  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____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__元;剩余10%(即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