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烈士申请书

烈士申请书

来源:九壹网

  长沙县民政局:

  本人,家庭住址是长沙县xx镇x村xx村民小组,身份证号:,系烈士儿子,我因----------牺牲,被批准为烈士。原持有《烈士证明书》因保管不慎造成遗失,根据《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儿子,(或者烈士直系亲属中目前只有,,,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确定为持证人)故本人要求作为持证人换发《烈士证明书》,请予以换发。

  申请人:

  XX年7月24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