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派出所:
我户系xx县城关镇城区云台路,全家目前人口为七人,为生活上的方便和需要,经全家同意决定分户,本人宋,儿子)另为一户,其他成员为原户头,根据家庭会议决定:原户头家庭成员计六人,户主:宋,经家庭协议通过,宋忠屿向宋通玉单独分户。
家庭成员签名:
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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