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汉族,生于1979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女方:__,汉族,生于1988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男、女双方于20__年__月__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名):__ 女方(签名):__
  __年 __月__ 日__ 年__ 月 __日